我市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签发

2024-04-14 08:11:59 星期日  来源:邢台日报

纵深推进河渠库“四乱”问题清理整治

本报讯(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武彤洲、张国硕)日前,市委书记、市总河长杨猛,市长、市总河长宋华英共同签发《关于纵深推进河渠库“四乱”问题清理整治的令》,要求各级总河长、河长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,持续深化河渠库管理保护工作,重拳整治河渠库“四乱”突出问题,纵深推进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,牢牢守住安全底线,为建设太行泉城、美丽邢台夯实水生态基底。

总河长令指出,河渠库管理保护事关防洪安全、供水安全、生态安全。要以水库、骨干行洪排沥河道、山区河道、城区河道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、水利部海委直管卫运河等为重点,紧盯水库内筑坝拦汊、围(填)库造地、垃圾填埋、弃渣弃土、非法建(构)筑物、阻塞溢洪道,以及河道内设置妨碍行洪的养殖网箱、种植阻水片林和高秆作物等问题,全面开展清理整治。严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电、风电设施,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,以生态治理、绿色廊道、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渠库等新情况新问题。

总河长令要求,严格整改流程。对河渠库开展全面排查,不留死角、不留空白,逐河、逐渠、逐库建立问题清单、措施清单、责任清单,明确整改措施、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。利用今明两年时间,集中清理水库、主要河道的“四乱”问题,制定集中清理整治方案,确定清理整治河道、水库名单、工作计划及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等,进行集中清理整治,排查发现问题要全部纳入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“四乱”问题台账,动态更新整改进展,严格限期整治到位,全面消除风险隐患。

同时,突出日常监管。持续完善河渠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划定工作,确保河渠库管理范围衔接连贯。遵循确有必要、无法避让、确保安全的原则,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,严禁未批先建、越权审批、批建不符,不得在河渠库管理范围内原址复建、复植水毁的违法违规建(构)筑物、阻水片林。严格落实河渠库日常巡护责任,建立巡查日志,充分利用卫星遥感、视频监控、无人机等加强监控预警,及时发现并依法依规处置“四乱”苗头性问题,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、事中管控转变。

总河长令强调,严格按照《河北省落实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制度》等有关要求,对“四乱”重大问题隐瞒不报、清理整治弄虚作假、长期得不到解决、同类问题发生反弹的,依法依规提请追责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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